最近国内的NFT产业,或许应按照更符合我国特色称谓——数字藏品产业——有了一些我认为非常值得关注的动向:既有监管层面的通知,也有意在疏导的落地措施。从大的方向上看,政策面是将文化数字化视为战略方向,对于数字藏品的形式也是认可的,但是鼓励产业发展和合规监管(主要是金融合规和知识产权保护层面)要双管齐下。


我们先来盘点一下近三个月新发的文件和执行层面的动向:


  • 2022年4月13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中国证券业协会三协会发布《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联合倡议。
  • 2022年5月20日 作为国家级区块链新型基础设施的“星火·链网”上线数字原生资产(DNA)服务网络,以激活数据要素资产价值、激发数据要素经济活力为主要目标,依托国家级新型基础设施“星火·链网”和统一的数字原生资产(DNA)标准协议,构建具备数字资产发行、确权认证、交易流通、资产管理、品牌运营、技术服务和监测监管等功能的数字资产公共服务网络,赋能数字藏品行业发展。
  • 2022年5月2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意见》共部署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关联形成中文文化数据库、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具体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文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文化数字化全链条监管、健全文化资源数据分享动力机制等方面。





  • 2022年6月17日 新华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等倡议发起设立国家级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生态矩阵发展伙伴协作平台(简称“数字文创规范治理矩阵”),并启动国家级版权交易保护联盟链,与司法链之间跨链协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司法确认、司法审判相衔接;与金融支付链之间跨链协同,在反洗钱、反欺诈等方面建立合规治理体系,助力推动数字人民币在多场景下的支付结算功能。


如全面落实文化数字化,将会形成浩如烟海的文化数字资源。这些数字资源固然可以服务于全社会的公共利益,但另一方面也是新国潮创作的灵感来源。因此,堵不如疏。只要鉴别出整个产业链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建立配套的监管规范,充分利用数字藏品所倚靠的区块链技术,就必然可以引导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可以考虑在“藏品”之外赋予购买者更多的、可监管的权利;同时,基于前述条件,如果上海文交所或浙江文交所能够为数字藏品的跨链流通提供合法的平台,也有助于提升数字藏品的价值,毕竟,商品的流通也是创造价值的一条重要途径。